曹操《为徐宣议陈矫下令当在》原文、注释、译文、赏析

来源:网络转载    作者:未知    更新于:2022-03-29 12:00:06

为徐宣议陈矫下令当在

建安二年后四年前

【题解】

陈矫和徐宣都是曹操的属下,两个人不和睦。陈矫娶了本族女为妻,徐宣经常在大庭广众之下议论此事。为此,曹操下了这道命令。

【原文】

丧乱已来①,风教凋薄②,谤议之言③,难用褒贬④。自建安五年以前,一切勿论。其以断前诽议者⑤,以其罪罪之⑥。(《魏志·陈矫传》注引《魏氏春秋》)

【注释】

①丧乱:灾祸和动乱。指的是董卓之乱后的连年战乱。

②风教凋薄:风俗教化衰败。

③谤议:诽谤评论。

④难用褒贬:评论好坏褒贬不一。这句话的意思是,诽谤和批评的言论,不能用来评价人的好坏。

⑤断前:规定的时间界限之前。

⑥罪罪:前一个罪是非议者加给别人的罪名;后一个罪是治罪的意思。

【精要简介】

徐宣和陈矫是广陵人,被广陵太守陈登看中,一起效忠曹操。

有一次,孙权带兵包围广陵,陈登派陈矫向曹操求救。曹操欣赏陈矫的才能,想要把他留下来。随后,曹操召徐宣、陈矫为司空掾属。不过,陈矫和徐宣不和睦,陈矫本姓刘,因为过继给了他舅舅,后改姓陈,长大后又娶了刘氏本族的女儿为妻子。根据当时的规矩,这是不被允许的。徐宣抓住这个把柄,经常在众人面前诋毁、排挤陈矫。曹操爱惜陈矫的才能,想要保全他,于是便下了这道命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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