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维《被出济州》原文、注释

来源:网络转载    作者:未知    更新于:2020-08-24 11:31:31

被出济州

微官易得罪,谪去济 (川) 〔州〕阴。

执政方持法,明君无此心

闾阎河润上,井邑海云深。

纵有归来日,多愁年鬓侵

【校】

①《河岳英灵集》作“初出济州别城中故人”。

②无,一作“照”。

③多,诸本皆作“各”,《河岳英灵集》、《唐诗品汇》俱作“多”,今从之。

【注】

济州: 刘昫《唐书·地理志》:隋置济北郡,武德四年改济州,天宝元年改为济阳郡,十三载六月一日废济州。

持法: 《汉书》:“翟方进为相公洁,请托不行郡国。持法刻深,举奏牧守九卿,峻文深诋,中伤者尤多。”

河润: 庄子》:“河润九里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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