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维《过秦皇墓》原文、注释

来源:网络转载    作者:未知    更新于:2020-08-22 10:39:36

过秦皇墓

古墓成苍岭,幽宫象紫台。

星辰七曜隔,河汉九泉开。

有海人宁渡,无春雁不回。

更闻松韵切,疑是大夫哀。

【校】

①秦,《文苑英华》作“始”。○时年十五,《文苑英华》作“时年二十”。

【注】

【原注】 时年十五。

秦皇墓: 《汉书》:“秦始皇帝葬于骊山之阿,下锢三泉,上崇山坟,其高五十馀丈,周围五百有馀,石椁为游馆,人膏为灯烛,水银为江海,黄金为凫雁。珍宝之藏,机械之变,棺椁之丽,宫馆之盛,不可胜原。”《水经注》:“秦始皇大兴厚葬,营建冢圹于丽戎之山,一名蓝田,其阴多金,其阳多玉。始皇贪其美名,因而葬焉。斩山凿石,下涸三泉,以铜为椁,旁行周回三十馀里,上画天文星宿之象,下以水银为四渎、百川、五岳、九州,具地理之势。宫观百官,奇器珍宝,充满其中。以人鱼膏为灯烛,取其不灭者久之。后宫无子者,皆使殉葬甚众。坟高五丈,周围五里馀,作者七十万人,积年方成。”《史记正义》:“《括地志》云:‘秦始皇陵在雍州新丰县西南十里。’”《长安志》:“秦始皇陵在临潼县东一十五里。《国志》曰:‘始皇陵有银蚕金雁,以多奇物,故俗云秦王地市。’《关中记》曰:‘秦始皇陵在骊山之北,高数十丈,周六里,今在阴平县 界。’《三辅故事》曰:‘始皇陵七百步 ,以明珠为日月,鱼膏为脂烛,金银为凫雁,金蚕三十箔,四门施徼,奢侈太过。六年之间,为项籍所发。’《两京道理记》曰:‘陵高一千二百四十尺,内院周五里,外院周十一里,俗呼当陵 。’”

紫台: 江淹《恨赋》:“紫台稍远。”李善注:“紫台,犹紫宫也。”吕延济注:“紫台,宫也,天子所居处。”

七曜: 《初学记》:“日月五星,谓之七曜。”

九泉: 木华《海赋》:“吹炯九泉。”李善注:“地有九重,故曰九泉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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